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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华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55%股权

时间:2014-06-20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烟台华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55%股权
项目编号 G314BJ1006128 挂牌价格 935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6-20  挂牌期满日期 2014-07-17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山东省-烟台市  标的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烟台华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山东省-烟台市(烟台开发区衡山路19号) 
法定代表人 王海 
成立时间 2004-06-03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6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组织机构代码 76289333-5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销售:奇瑞品牌轿车;二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有效期至:2016年10月17日)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汽车零部件;汽车美容。(不含须经行政许可审批的项目)  
职工人数 62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山东航天电子技术研究所 55%
2 烟台大成通洲集团有限公司 4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817.12  24.5  0.19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090.01  2266.59  823.42 
审计机构 北京中兴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03-31  1146.22  -93.22  -93.22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季报  3163.12  2432.93  730.1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06-11 
评估基准日 2013-06-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503.74  1876.23 
负债总计(万元) 1710.34  893.81 
净 资 产(万元) 793.4  982.4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40.331(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烟台分所 
律师事务所 山东滨海正大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是 
意向受让方
持有及拟受
让标的企业
国有产权情
管理层(法人)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
公司名称 现持有产权比例 拟受让产权比例
烟台大成通洲集团有限公司  45% 100%
管理层股东持有意向受让方股权情况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占意向受让方股权比例 是否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
王海  370602195901******   董事长  86.5% 否 
受让国有产
权的目的及
相关后续计
 继续保持标的企业稳定发展。 
是否改变标
的企业的主
营业务及改
变方向
 否 
是否对标的
企业进行重
大重组及重
组内容
 否 
备注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山东航天电子技术研究所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山东省[370000]烟台市[370600]市辖区[370601]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航天路513号 
法定代表人 李向阳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179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事业法人 
所属行业 技术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49350541-X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4071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935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采用动态报价方式交易,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交纳 100 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定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①承诺在成功受让股权后,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且职工待遇不得低于本次股权转让之前的综合水平,包括但不限于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等,并保证标的企业管理层队伍的稳定。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③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 ①竞买人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各竞买人在动态报价期内均未登陆动态报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等文件履行相关义务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未履行相关书面承诺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1)自由报价期为25个工作日;
(2)限时报价周期为5分钟(即300秒);
(3)加价幅度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小写¥100000元);
(4)其他股东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在出现最终报价后5分钟(即300秒)内通过动态报价系统表态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附件:动态报价须知.docx
附件:动态报价承诺函.docx
附件:产权交易合同.doc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汇通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任丽娟   联系电话 010-66216641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殷辰飞  联系电话 010-66295673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祝婉奕  联系电话 010-6629568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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