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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2%股权

时间:2014-08-08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2%股权
项目编号 G314BJ1006196 挂牌价格 218.083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8-08  挂牌期满日期 2014-09-04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江西省-吉安市  标的所属行业 化学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江西省-吉安市(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大洋洲镇朝鸡山) 
法定代表人 唐勤根 
成立时间 2008-05-08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6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化学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67495176-9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氯酸钠、双氧水产品的生产、销售(凭许可证经营);进出口经营权。 
职工人数 182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51%
2 中盐江西盐化工有限公司 49%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4202.63  -3395.23  -2612.0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9650.82  36170.39  13480.43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06-30  12077.35  -1258.65  -1240.04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季报  47739.75  35419.84  12319.91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盐业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02-28 
评估基准日 2013-10-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49118  52231.07 
负债总计(万元) 36550.92  36550.92 
净 资 产(万元) 12567.08  15680.1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18.083(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中国盐业总公司2009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拨款)的通知》(财企[2009]387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10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节能减排资金(第二批)预算(拨款)的通知》(财企[2010]258号),公司将收到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拨付节能减排专项资金4776万元全部作为增加国家资本金处理。
2、江西兰太委估车辆中有1台,车牌号为赣D9L292的北京现代BH6441AY型越野车,已于2013年11月底转让给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转让价格为230,000.00元。本次评估以转让价格确认评估值。
3、江西兰太委估房产、土地中,有2项房产及2宗土地已抵押给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具体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4、标的企业委估土地中,土地权证号《干国用08第大-53号》,面积151077.30平方米的土地,于2011年,已被南昌东劲实业有限公司占用。根据新干县人民政府《关于中盐江西兰太和南昌东劲实业土地置换问题协调会议纪要》文件记载,县政府同意整合周边土地约226亩,与现有厂区成为一个整体,作为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新预留发展用地,作为对上述占用土地的补偿,但截至评估基准日,江西兰太一直未取得新的土地使用权。本次评估按照该土地归属于江西兰太,且按照取得时土地状态进行评估。
5、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内蒙古自治区[150000]阿拉善盟[152900]阿拉善左旗[152921]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  
法定代表人 李德禄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5912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化学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0146380-9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盐业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1625149 
批准单位名称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决议类型 股东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18.083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要求: 如果受让方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则支付方式如下:1)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30%(含已支付的保证金)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账户;2)其余70%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1年内付清。受让方对首付款外其余未付交易价款提供合法有效担保,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3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有效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①意向受让方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价款支付方式付清首付交易价款;②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帐户。
5、转让方将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合适时间内,将其他披露内容第一条所述的4776万元独享资金作为国家资本金增资标的企业,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认可并无条件配合推进该增资事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杜佳   联系电话 010-63162966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列  联系电话 010-66295582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祝婉奕  联系电话 010-6629568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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