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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达化工发展有限公司66.67%股权
时间:2016-11-22 10:00:31 来源: 作者:
中达化工发展有限公司66.67%股权
标的名称
中达化工发展有限公司66.67%股权
项目编号
G316BJ1007557
挂牌价格
0.0001万元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6-11-22
挂牌期满日期
2016-12-19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上海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化学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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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昊华化工总公司)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达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上海市-市辖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580弄5号)
法定代表人
方晓骅
成立时间
1991-01-28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化学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化工设备,木材,金属材料,机械,仪表,电气产品,设备租赁,百货,五金装潢,建筑材料,汽车配件,水产品,家电,工艺美术品,文教用品,针棉织品,房地产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昊华化工总公司
66.67%
2
上海恩诺贸易有限公司
23.33%
3
上海港申实业公司
1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51.67
-337.6
-337.9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602.6
9622.55
-7019.95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6-09-30
118.32
-1108.01
19.11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664.52
8665.36
-7000.84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不涉及职工安置。
2、中达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经顺丰快递向股东上海港申实业公司邮寄了《关于召开昊华化工总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中达化工发展有限公司66.7%股权的通知》,中达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未在公司章程约定的时间日内收到股东上海港申实业公司的答复。2016年11月3日,中达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依据章程规定,组织召开了中达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股东上海港申实业公司未参会。
3、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昊华化工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
法定代表人
高志伟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00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化学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415-1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66.6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6.67%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2515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0.0001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应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交易保证金伍万元至北交所指定账户。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1)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2)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的。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并同意全部转让价款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五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已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已详细阅读标的企业公司章程,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3)本次转让股权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按国家有关规定应缴纳的各项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4、本次转让股权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按国家有关规定应缴纳的各项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5、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北交所递交受让申请、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并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2、意向受让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否
交纳金额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中国化工资产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董先生
联系电话
010-86277678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郭智宇
联系电话
010-66295658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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