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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广北京电子高科技有限公司9%股权

时间:2014-09-23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中国通广北京电子高科技有限公司9%股权
项目编号 G314BJ1006267 挂牌价格 5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9-23  挂牌期满日期 2014-10-23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电子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国通广北京电子高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2104A056) 
法定代表人 余平 
成立时间 2002-08-30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电子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110791-5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开发通讯广播电视设备、产品及备件(限制性项目除外)、计算机通信网络工程、办公自动化设备、生物医学电子仪器、节能产品等。 
职工人数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兰晓琳 91%
2 中国通广电子公司 9%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   -   -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建银(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08-25 
评估基准日 2014-06-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净 资 产(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0(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高润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原实收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已经全部亏损,没有任何货币资金、对外应收款项等流动资产、没有任何应付款项或其它长期负债等债务、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生产设施、库存产品、不动产等固定资产、不存在未缴税金等。由于标的企业近几年未从事经营活动,也未进行账务处理,根据高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标的企业截止评估基准日未有相关资产与负债,所以标的企业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零元。
2、其他需披露的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通广电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路12号 
法定代表人 何在明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436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电子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551-1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0249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1万元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在本项目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银行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意向受让方须提供在挂牌期间内由银行出具的不低于挂牌价的银行存款证明。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中国电子物资总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晟昱  联系电话 010-66295517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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