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北京央企采集

吉林中软吉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

时间:2014-09-25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吉林中软吉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
项目编号 G314BJ1006272 挂牌价格 306.6528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9-25  挂牌期满日期 2014-10-27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吉林省-长春市  标的所属行业 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吉林中软吉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1198号硅谷大厦8楼819室) 
法定代表人 崔辉 
成立时间 2002-02-22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信息技术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73078324-6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智能交通软硬件产品开发、网络安全产品开发,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设计施工叁级(在该许可的有效期内从事经营)等。 
职工人数 135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吉林中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1%
2 张洪海 28.588%
3 张鸿雁 2%
4 郭东伟 2%
5 郭成纲 2%
6 初志刚 2%
7 尚中飞 2%
8 王陈章 2%
9 王晰巍 1%
10 曹岩 1%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291.33  -550.28  -377.9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887.37  904.54  982.82 
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07-30  953.66  -424.74  -299.18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352.84  669.19  683.65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08-14 
评估基准日 2014-04-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600.54  1396.93 
负债总计(万元) 999.26  999.26 
净 资 产(万元) 601.28  397.6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02.8117(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相关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2、标的企业评估减值原因主要有流动资产因存货减值;固定资产因近年来运输设备的重置价有较大幅度的下降,故致使运输设备评估减值;无形资产因企业账面为摊销后的余额,而本次评估按照市场价格作为评估值引起评估减值;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是由于企业计提坏账与评估风险损失之间的差异造成的。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吉林中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吉林省[220000]长春市[220100]市辖区[220101]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1198号842室(住所期限至2013年11月1日止) 
法定代表人 崔辉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信息技术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75615672-6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0249 
批准单位名称 中软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其它类型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306.6528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要求: 1)受让方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将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30%(含已支付的保证金)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账户;2)剩余30%价款应在2014年12月15日前支付;3)其余40%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一年内付清。受让方对首付款外其余未付交易价款应提供合法有效担保,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需要交纳人民币91.9958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挂牌期满,如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竞价程序,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若成功受让则该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成功受让,则该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返还到该意向受让方账户。
2、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3)无条件地同意标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再使用“中软”字号,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标的企业名称变更的全部手续。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91.9958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中兴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010-68520318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晟昱  联系电话 010-66295517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