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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004847%股权(503600股份)

时间:2014-10-15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004847%股权(503600股份)
项目编号 G314BJ1006299 挂牌价格 283.53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4-10-15  挂牌期满日期 2014-11-11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  标的所属行业 金融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法定代表人 夏平 
成立时间 2007-01-22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39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金融业 
组织机构代码 79654459-8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承销短期融资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客理财、代理销售基金、代理销售贵金属、代理收付和保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委托存贷款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售汇、代理远期结售汇;国际结算;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同业外汇拆借;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网上银行;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无。*  
职工人数 1300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8.76%
2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8.57%
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16%
4 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5.36%
5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3.37%
6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2.9%
7 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65%
8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2.39%
9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2.2%
10 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14%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227457.1  1085905.2  817946.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6323369.3  71548768.8  4774600.5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   -   -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09-18 
评估基准日 2013-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   -  
负债总计(万元) -   -  
净 资 产(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83.53(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江苏中坚汇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其它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镇江市石油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江苏省[320000]镇江市[321100]市辖区[321101]镇江市桃花坞路20号 
法定代表人 朱晖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5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石油石化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4137011-X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0.004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0.0048%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169286X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83.53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获得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应支付人民币85万元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逾期未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该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转为产权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转让,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若成功受让,则该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成功受让,则该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返还。
2、本项目一经发布产权转让公告,即可对本项目开展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备案表或核准材料、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⑥意向受让方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2)同意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产权交易未能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核准,受让方无权要求转让方退还受让方已经支付的保证金,并同意转让方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再次公开挂牌转让。(3)意向受让方为金融机构的,应当符合相应金融监管机构的审慎监管指标要求。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85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刘冠男   联系电话 18701131481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列  联系电话 010-66295582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祝婉奕  联系电话 010-6629568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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