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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美利纸业(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2014-11-21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中冶美利纸业(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G314BJ1006393 挂牌价格 377.66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4-11-21  挂牌期满日期 2014-12-18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贸易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冶美利纸业(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崇文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1019室) 
法定代表人 谭国才 
成立时间 2002-11-19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25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贸易业 
组织机构代码 74471235-0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纸制品的分切、打包等。 
职工人数 3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895.7  -941.33  -941.3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309.08  3778.15  -469.07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09-30  1400.19  -463.51  482.71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132.25  1118.61  13.64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11-19 
评估基准日 2014-09-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132.25  1496.27 
负债总计(万元) 1118.61  1118.61 
净 资 产(万元) 13.64  377.6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77.66(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银(银川)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评估范围内其他非流动资产--待处置固定资产为公司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0层的房产,账面原值308.71万元,账面净值252.35万元,2014年4月30日,北京正行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房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正评字[2014]第14018号评估报告,评估价值693.55万元。2014年9月,对该房产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挂牌转让,由阳庆莉以626.93万元受让,截止2014年9月30日,正在办理相关过户手续。本次评估未考虑该资产出售,应承担的各项费用和税项等,我们也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
2、标的企业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3、标的企业未进行2013年度审计,2013年度财务数据出自标的企业2013年度财务报表。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宁夏回族自治区[640000]中卫市[640500]市辖区[640501]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城区柔远镇 
法定代表人 张强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168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22769500-3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2544 
批准单位名称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377.66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100万元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标的企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过程中如产生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3、意向受让方应在按照交易规则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须对如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已充分了解和认可标的现状,接受本项目所有披露内容及评估报告所载全部内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和交易规则为由退回标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中招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邱晓宇   联系电话 18600823595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达  联系电话 010-66295655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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