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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怡新特药有限责任公司35%股权

时间:2014-11-17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陕西国怡新特药有限责任公司35%股权
项目编号 G314BJ1006370 挂牌价格 55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中国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4-11-17  挂牌期满日期 2014-12-12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陕西省-西安市  标的所属行业 医药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陕西国怡新特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市碑林区柿园路35号帝标安顺大厦10楼B座) 
法定代表人 王铁炼 
成立时间 2001-10-29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医药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3264577-9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疫苗除外)的批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7月16日);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临床检验分析仪器,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介入器材)的销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8月22日);化妆品、日用百货、服装、洗涤用品、消毒用品(医用除外)、保健食品(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2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国药集团陕西医药有限公司 35%
2 王铁炼 35%
3 苟亚茹 20%
4 朱方亮 1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399.03  -55.84  -55.8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850.56  2932.8  -82.24 
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陕西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09-30  3423.44  -13.08  -13.08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012.04  2848.44  163.61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10-21 
评估基准日 2014-02-28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914.46  -  
负债总计(万元) 3086.25  -  
净 资 产(万元) -171.73  147.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1.765(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陕西分所 
律师事务所 陕西同步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企业情况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资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是 
管理层持有
及拟受让标
的企业国有
产权情况
管理层(自然人)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
姓 名 所在单位 职 务 现持有产权比例 拟受让产权比例
王铁炼  陕西国怡新特药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  35% 70%
受让国有产
权的目的及
相关后续计
 保持标的企业继续稳定发展。 
是否改变标
的企业的主
营业务及改
变方向
 否 
是否对标的
企业进行重
大重组及重
组内容
 否 
备注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国药集团陕西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陕西省[610000]西安市[610100]碑林区[610103]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139号 
法定代表人 郎量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6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医药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973602-7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5888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55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6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①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次日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②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帐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处置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并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6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杜佳   联系电话 010-63162966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瑜  联系电话 010-66295664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祝婉奕  联系电话 010-6629568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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