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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松江炭素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时间:2014-11-27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吉林市松江炭素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G314BJ1006412 挂牌价格 0.0002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4-11-27  挂牌期满日期 2014-12-24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吉林省-吉林市  标的所属行业 冶金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吉林市松江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新村街13号 ) 
法定代表人 姚伟川 
成立时间 2001-05-29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5863.58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冶金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2677415-2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炭素制品生产及来料委托加工、进出口经营业务(按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394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吉林炭素有限公司 97.26%
2 吉林市神舟炭纤维有限责任公司 2.74%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2556.56  -2607.56  -2562.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6222.09  23848.05  -7625.96 
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10-31  17249.43  -2073.02  -2075.78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4116.79  17513.32  -3396.52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11-24 
评估基准日 2014-09-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4544.19  17598.25 
负债总计(万元) 17742.42  17600.18 
净 资 产(万元) -3198.23  -1.9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93(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细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吉林炭素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吉林省[220000]吉林市[220200]昌邑区[220202]吉林市和平街9号 
法定代表人 杨光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1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冶金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07229236-4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97.2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97.2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4493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吉林市神舟炭纤维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吉林省[220000]吉林市[220200]昌邑区[220202]昌邑区和平街九号 
法定代表人 王淼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878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冶金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0229982-8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74%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7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4493 
批准单位名称 吉林市神舟炭纤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决议类型 股东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0.0002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
2、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受让资格确认后须交纳后置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并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成交,未按时交纳后置竞价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其放弃受让资格。若通过网络竞价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按照公告约定一次性交纳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其交纳交易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受让方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继续聘用现有职工及履行标的企业签署的《劳务派遣协议》(协议在北交所备查)。
4、若交易的成交价高于标的的挂牌价,则交易价款按两个转让方的原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从事炭素行业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巴峰   联系电话 62687606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柳岩华  联系电话 010-66295684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祝婉奕  联系电话 010-6629568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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