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北京央企采集

北京长城牡丹模具制造有限公司18.89%股权

时间:2014-12-05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北京长城牡丹模具制造有限公司18.89%股权
项目编号 G314BJ1006448 挂牌价格 569.276596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4-12-05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1-04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普通机械制造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长城牡丹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路15号(三区)75号楼214号) 
法定代表人 王人林 
成立时间 2002-07-24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7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普通机械制造业 
组织机构代码 74156628-X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委托加工塑料模具及制品;经营本企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中实物出资为156.97万元) 
职工人数 111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孙诗明 74.04%
2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18.89%
3 王人林 5.8%
4 刘长华 1.27%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662.76  -350.55  -330.77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736.93  3412.16  1324.77 
审计机构 北京润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09-30  590.73  -136.22  -129.66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季报  4830.54  3625.29  1205.25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立信润德资产评估事务所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科学院 
核准(备案)日期 2014-10-21 
评估基准日 2013-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4736.93  6425.79 
负债总计(万元) 3412.16  3412.16 
净 资 产(万元) 1324.77  3013.6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69.276596(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润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英格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截止评估外勤结束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厂房等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对其评估是以完整产权为假设前提。
2、其他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资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是 
管理层持有
及拟受让标
的企业国有
产权情况
管理层(自然人)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
姓 名 所在单位 职 务 现持有产权比例 拟受让产权比例
孙诗明  北京长城牡丹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总经理  74.04% 91.78%
于环宇  北京长城牡丹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0% 1.15%
受让国有产
权的目的及
相关后续计
 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稳定 
是否改变标
的企业的主
营业务及改
变方向
 否 
是否对标的
企业进行重
大重组及重
组内容
 否 
备注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甲35号 
法定代表人 李树深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6305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事业法人 
所属行业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40001238-5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8.8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8.8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科学院 
组织机构代码 00001318-6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科学院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569.276596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要求: 如受让方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成交价款, 首付款不低于交易价款的30%,剩余交易价款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一年内付清,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170万元支付到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采取竞价转让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付款,首付款不低于交易价款的30%,剩余交易价款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一年内付清,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4、若非转让方原因,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该当事人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参加竞价程序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⑤虽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但未按该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受让方同意其交纳至北交所的交易价款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7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邵先生   联系电话 010-53308105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郭智宇  联系电话 010-66295658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