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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1025万股股份(35%股权)

时间:2014-12-03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1025万股股份(35%股权)
项目编号 G314BJ1006439 挂牌价格 8700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4-12-03  挂牌期满日期 2014-12-30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四川省-成都市  标的所属行业 电子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51号) 
法定代表人 赵振元 
成立时间 1993-01-16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15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电子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20197649-9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可承接各行业(21个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等。 
职工人数 2872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35%
2 成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 4%
3 赵振元 5%
4 刘胜春 2.7%
5 何平 2.7%
6 王建生 2.7%
7 姚伟 2.7%
8 陈小华 2.7%
9 詹林 2.65%
10 沈磊 2.6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65660.81  10028.72  8354.0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87300.84  212420.37  74880.47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09-30  298894.95  10947.46  9011.95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69124.98  289328.73  79796.25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12-02 
评估基准日 2014-08-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348488.18  -  
负债总计(万元) 266364.16  -  
净 资 产(万元) 82124.02  24308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85078(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需披露的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法定代表人 芮晓武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860265.199664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电子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024-9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0249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870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交纳 2.61亿元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协议成交,该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竞价确定受让方,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一旦该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其余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按规定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为对如下内容做出的承诺。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出让方和北京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举牌申请的;(2)转让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后续竞价程序;(3)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4)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支付股权转让款的。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商业信用,最近一年的净资产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以201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为准);
3、意向受让方须提供在挂牌期间由银行出具的不低于挂牌金额的存款证明;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委托、信托或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61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中国电子物资总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于女士   联系电话 010-64364656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晟昱  联系电话 010-66295517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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