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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开发区三友牧业有限公司52%股权

时间:2014-12-19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廊坊开发区三友牧业有限公司52%股权
项目编号 G314BJ1006483 挂牌价格 145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4-12-19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1-16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河北省-廊坊市  标的所属行业 畜牧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廊坊开发区三友牧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河北省-廊坊市(廊坊开发区花园道) 
法定代表人 张文虎 
成立时间 2000-08-07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6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畜牧业 
组织机构代码 60108037-6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种畜、家禽的饲养等。 
职工人数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华牧家禽育种中心 52%
2 廊坊市牧工商总公司 27%
3 张泽 21%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93.5  -147.0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07.88  207.34  200.54 
审计机构 廊坊华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11-30  -28.26  -28.27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08.41  236.14  172.27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11-28 
评估基准日 2013-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407.88  2438.92 
负债总计(万元) 207.34  37.65 
净 资 产(万元) 200.54  2400.7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248.4004(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廊坊华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原拟进入清算程序,并报标的企业所在地工商部门进行备案,因此标的企业营业执照近三年未年检,且组织机构代码证已过期,但标的企业仍为工商部门认可的有效存续企业。
标的企业股东会同意终止对标的企业进行清算并配合解除在标的企业所在地工商部门关于清算的备案,标的企业继续经营。转让方配合后续工商变更登记。
2、标的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全部于1992年投入使用,由于历史原因没有进行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明。
3、标的企业现使用两宗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分别为廊国用(1996)字第00135号和廊国用(1996)字第00136号,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标的企业原股东廊坊市畜牧生产服务公司以上述两宗土地作为实物出资,持有标的企业27%股权。2007年廊坊市畜牧生产服务公司整体并入廊坊市牧工商总公司。根据廊坊市牧工商总公司于2013年8月31日出具的《承诺书》,廊坊市牧工商总公司承认廊国用(1996)字第00135和00136两块土地是廊坊市牧工商总公司作为三友牧业股东方对三友牧业的实物出资,上述土地权属虽未办到三友牧业名下,但土地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均归三友牧业所有,并负责协助三友牧业土地权属变更手续。上述两宗土地一直无法办理土地权属变更手续,致使标的企业一直没有缴纳土地使用税。
4、标的企业审计报告中记录的负债160万元,已由标的企业另外股东廊坊市牧工商总公司偿还,与本次转让无关。
5、转让方持有对标的企业于评估基准日后产生的债权及利息共计346874元。
6、因城市建设需要,廊坊市政府相关部门已占用标的企业约20亩土地,用于城市道路建设。
7、标的企业详情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华牧家禽育种中心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丰台区[110106]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1区21号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 薛廷伍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7567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畜牧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182366-3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3057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45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 350万元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3、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4、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已充分了解并认可标的企业目前的工商年检情况,受让成功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标的企业的工商变更手续。
5、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标的企业所涉及国有划拨用地办理变更及出让手续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按股权比例承担。
6、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企业两宗土地现状。
7、受让方在支付交易价款的同时,须代标的企业向转让方偿还于评估基准日之后产生的债务及利息共计346874元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8、受让方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购买标的应交纳的相关税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4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金羊泰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18611606017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云飞  联系电话 010-66295614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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