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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展览有限公司49%股权
时间:2014-12-23 10:00:31 来源: 作者:
中联展览有限公司49%股权
标的名称
中联展览有限公司49%股权
项目编号
G314BJ1006487
挂牌价格
1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4-12-23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1-20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中国包装联合会)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联展览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东城区兴化路9号503)
法定代表人
马开立
成立时间
1998-09-14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300-2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举办境内展览会、技术交流会等。
职工人数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包装总公司
51%
2
中国包装联合会
49%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2.91
-2.9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5.93
110.13
-94.2
审计机构
北京纵横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11-30
0
-0.02
-0.02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7.76
202.7
-174.9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同仁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4-12-16
评估基准日
2014-06-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7.29
18.33
负债总计(万元)
110.13
110.13
净 资 产(万元)
-92.84
-91.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4.982(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纵横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闻道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企业其他详情参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包装联合会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
法定代表人
葛江河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社团法人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50000188-6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决议类型
文件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挂牌金额30%以内的交易保证金,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作为补偿金:①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2、意向受让方在受让的同时应书面承诺:①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标的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的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出受让;②同意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应在 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③同意在出具交易凭证后 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所提前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④认可标的企业在评估基准日之后、工商变更完成之前产生的所有债务;⑤同意由受让方办理本次标的产权登记、过户、工商变更手续;⑥同意由转、受让双方依据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本项目应向北京产权交易所交纳的费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及其他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如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委托及信托方式受让;不接受自然人受让;
3、意向受让方如为外国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企业法人,受让企业国有产权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布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中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达
联系电话
010-66295655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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