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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100万股股份(3.91%股权)

时间:2014-12-26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郑州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100万股股份(3.91%股权)
项目编号 G314BJ1006504 挂牌价格 10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4-12-26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1-23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河南省-郑州市  标的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郑州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市北二七路49号) 
法定代表人 朱赵霞 
成立时间 1997-03-17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557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17003351-8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百货、针纺织品、家具、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 工艺美术品(含金银)、家用发电机、摩托车、电话机销售;住宿;物业服务;会议服务;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512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4.25%
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19.56%
3 白鸽集团郑州二砂实业有限公司 7.82%
4 中国长城铝业公司 3.91%
5 国营郑州纺织机械厂 1.96%
6 个人、其他法人股 32.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58.81  -256.08  -256.08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0551.48  33771.6  -3220.12 
审计机构 河南求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10-31  112.62  -62.59  -62.5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7739.16  41369.82  -3630.66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铝业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12-12 
评估基准日 2013-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30551.48  22978.76 
负债总计(万元) 33771.61  33771.61 
净 资 产(万元) -3220.12  -10792.8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21.999653(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河南求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石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存在资产清查核实受限、抵押担保、未处理账务等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特别事项说明”。
2、其他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长城铝业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河南省[410000]郑州市[410100]郑州市上街区厂前路28号 
法定代表人 张际强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1334.1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其他机械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6995489-7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9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9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铝业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7919 
批准单位名称 中铝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3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网络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由北交所按规定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及各方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③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不良经营记录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中兴京华咨询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10-66411916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郭威  联系电话 010-66295720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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