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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中航船舶重工有限公司45%股权

时间:2014-12-25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泰州中航船舶重工有限公司45%股权
项目编号 G314BJ1006498 挂牌价格 9181.06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4-12-25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1-22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  标的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泰州中航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福沙村) 
法定代表人 蔡爱国 
成立时间 2002-06-21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0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组织机构代码 73942252-7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船舶制造、船舶修理、自产船舶的出口、修造船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进口业务等。 
职工人数 96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航空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45%
2 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 44%
3 江苏宝船投资有限公司 11%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9033.35  -12219.33  -9826.8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01385.33  190712.2  10673.13 
审计机构 泰州金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11-30  69720.99  -23677.46  -22864.49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03383.67  215501.52  -12117.84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12-19 
评估基准日 2013-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01385.33  211114.54 
负债总计(万元) 190712.2  190712.2 
净 资 产(万元) 10673.13  20402.3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181.053(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泰州金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申报评估的房屋中有10项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建筑面积共计1,368.84㎡,账面价值2,633,153.49元,标的企业出具了这部分房屋产权的承诺函,承诺产权归其所有,评估人员索取了工程建设的批准文件、工程预决算、房屋产权监理处出具的产权替代证明,以核实房屋的建设合法性、权属和建筑面积。
2、标的企业的部分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设置了抵押。
3、其他需披露的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航空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6号6号楼 
法定代表人 邹康宁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80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贸易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111481-6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5732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空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9181.06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须交纳1000万元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如协议成交,保证金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产生竞价,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截至2014年12月24日,标的企业应付转让方的债务本息合计约为12831万元(以下称“应付转让方债务”),其中债务本金为12500万元、利息约为331万元(借款协议存北交所备查)。受让方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标的企业提供不低于4000万元的借款,专项用于标的企业偿还首期应付转让方债务,并须督促标的企业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偿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该4000万元债务的偿还,作为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条件之一。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将在2015年6月10日前向标的企业提供不低于4500万元的借款,在2015年9月10日前向标的企业提供不低于4678万元借款(利息678万元为预计数,届时利息以实际还款日计算为准),专项用于标的企业偿还剩余应付转让方债务及借款期间的新增利息,并督促标的企业于收到受让方借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偿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针对上述剩余应付转让方债务及借款期间的新增利息,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
4、截至挂牌前,转让方为标的企业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金额为29450万元(担保合同存北交所备查)。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同意承继转让方承担的标的企业银行借款29450万元本金及利息的担保责任,将在2015年10月31日前,完成解除转让方担保责任的相关手续。针对上述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
5、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或偿还首期应付转让方债务4000万元的。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未经转让方书面许可,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不再使用“中航”字号;(2)若出现“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第5条所述扣除保证金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由转让方全额扣除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3)同意北交所在本项目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银行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013年度或近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应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以意向受让方提交的审计报告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中航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郭智宇  联系电话 010-66295658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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