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北京央企采集

南京中燃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1.26%股权

时间:2014-12-24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南京中燃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1.26%股权
项目编号 G314BJ1006491 挂牌价格 133.41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4-12-24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1-21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  标的所属行业 石油石化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南京中燃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楼212号永昌大厦508室) 
法定代表人 刘重野 
成立时间 2005-08-31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6068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石油石化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7702238-0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交通系统内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销售;为航行国际航线和国内航线的船舶供应燃油等。 
职工人数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94.98%
2 江苏海宇航务工程有限公司 3.76%
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1.26%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12328.45  1261.9  906.4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0728.5  11970.8  8757.7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10-31  83262.36  1015.26  776.54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4884.06  16165.58  8718.4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12-12 
评估基准日 2013-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0728.5  -  
负债总计(万元) 11970.8  -  
净 资 产(万元) 8757.7  10587.7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33.41(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江苏金渠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材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东城区[110101]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 
法定代表人 周吉平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832097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石油石化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546-2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2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2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0433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33.41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10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保证金。
2、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且最终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经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经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在约定期限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意向受让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⑤在竞价程序中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如果为外商,需自行了解是否符合外商投资企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国创中投(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陈星东   联系电话 58263690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郭智宇  联系电话 010-66295658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