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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琴台船务有限公司8.5%股权

时间:2014-12-26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湖北琴台船务有限公司8.5%股权
项目编号 G314BJ1006503 挂牌价格 21.8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4-12-26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1-23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湖北省-武汉市  标的所属行业 水上运输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湖北琴台船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市江岸区上海路16号) 
法定代表人 周宁 
成立时间 1990-04-13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4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水上运输业 
组织机构代码 17756261-5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船舶设备、备件、物料销售等。 
职工人数 2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周宁 91.5%
2 中国外运湖北公司 8.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51  -5.5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94.5  73.15  21.35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11-30  2.28  -70.06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4.96  73.66  -48.7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湖北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12-11 
评估基准日 2014-06-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7.84  17.84 
负债总计(万元) 66.79  66.79 
净 资 产(万元) -48.95  -48.9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16075(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湖北正远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湖北金翅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未进行2013年年度审计,2013年度财务数据出自2013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2、标的企业情况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资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是 
管理层持有
及拟受让标
的企业国有
产权情况
管理层(自然人)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
姓 名 所在单位 职 务 现持有产权比例 拟受让产权比例
周宁  湖北琴台船务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91.5% 100%
受让国有产
权的目的及
相关后续计
 稳定职工队伍,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 
是否改变标
的企业的主
营业务及改
变方向
 否 
是否对标的
企业进行重
大重组及重
组内容
 否 
备注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外运湖北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湖北省[420000]武汉市[420100]市辖区[420101]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605号 
法定代表人 陶保轩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691.9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业 
组织机构代码 17757673-4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8.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8.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1705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1.8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之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资料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6.54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4、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①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次日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②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帐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6.54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易产全投资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 010-83988851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云飞  联系电话 010-66295614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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