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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京航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2017-01-25 14:05:26  来源:  作者:

成都京航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名称 成都京航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027
转让底价 3551.00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01-17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7-02-16
所在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 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琳琳     联系电话:13810879045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张晶     联系电话:010-66295732
部门负责人:刘雪     联系电话:010-66295675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成都京航商贸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成都市双流县东升街道双桂村中国航空器材西南有限公司1栋1-6层)
法定代表人 王林 成立日期 2014-06-12
注册资本(万元) 8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8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510122399423717L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商品批发与零售、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中国航空器材西南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370.6 -370.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552.75 15 3537.75
审计机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2016年11月30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76.26 -76.2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497.86 36.37 3461.49
其他披露的内容 1、本项目于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1月18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了信息预披露。 2、本项目不涉及职工安置。 3、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航空器材西南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双流县(成都市双流县双流国际机场门口左侧)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张俊 成立日期 1992-05-24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5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5100002018168071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0296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
批准日期 2013-11-06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中航材有限公司下属西南公司华阳地块盘活操作方案的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成都京航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
转让底价 3551.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支付交易保证金1000万元到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3、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交所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为由要求退回保证金和转让标的。 6、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①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②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现状,自行承担不确定性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0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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