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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诚信用评价有限公司18%股权

时间:2018-07-24 15:04:36  来源:  作者:

北京万诚信用评价有限公司18%股权

项目名称 北京万诚信用评价有限公司18%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8BJ1000365
转让底价 275.00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7-09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8-08-03
所在地区 北京市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可欣     联系电话:010-53369683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廖一丹     联系电话:010-66295635
部门负责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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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万诚信用评价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八里庄村陈家林甲1号6层608-609房间)
法定代表人 马超英 成立日期 2014-04-30
注册资本(万元) 625.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525.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306320269A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企业信用的征集、评定;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中检国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6%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8%
北京中合农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涂阳纯 16%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7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986.79 -82.04 -82.0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74.14 540.12 -65.98
审计机构
2018年5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48.7 -127.75 -127.7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09.92 803.65 -193.73
其他披露的内容 1、标的企业未进行2017年年度审计,2017年年度审计数据出自2017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2、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检国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 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20号E12C-1)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赵海英 成立日期 1999-06-23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871771190X2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8%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批准日期 2018-03-12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同意北京中检国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出让北京万诚信用评价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实施方案的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北京万诚信用评价有限公司18%股权
转让底价 275.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82万元支付到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支付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受让资格。 2、(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2)若挂牌期间产生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评审方式确定受让方,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若非转让方原因,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该当事人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①意向受让方支付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投标报价低于转让底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履行递交受让申请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⑥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的;⑦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交所规则,须扣除交易保证金的情形。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或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2)同意其交纳至北交所的交易价款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自行办理工商变更,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82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招投标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附件:万诚信用评价招投标评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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