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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励包装(惠州)有限公司15%股权

时间:2018-07-24 15:03:49  来源:  作者:

华励包装(惠州)有限公司15%股权

项目名称 华励包装(惠州)有限公司15%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8BJ1000199
转让底价 1291.60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5-07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8-06-01
所在地区 广东省惠州市 所属行业 其他制造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易产全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佳     联系电话:13718787437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于娜     联系电话: 83143017
部门负责人:刘然     联系电话:010-66295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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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华励包装(惠州)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新桥村行诚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 杜静光 成立日期 2008-10-31
注册资本(万元) 6800.00万元(港币) 实收资本(万元) 6800.00万元(港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4413006806127124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生产、加工、经营国际标准瓦楞纸板及纸箱、其他包装制品;自有生产设备租赁;产品内外销售比例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决定。(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深圳市明合发纸品有限公司 45%
深圳力创投资有限公司 40%
兴永投资有限公司 15%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7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9817.7 1861.4 1398.4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4323.81 16397.38 7926.43
审计机构
2018年2月28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423.27 -37.45 -50.9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7760.89 9885.4 7875.49
其他披露的内容 1、2017年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源于标的企业2017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2、其他内容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兴永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9号港威大厦6期3204室)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谢梅 成立日期 2007-12-26
注册资本(万元) 0.01万元(港币) 实收资本(万元) 0.01万元(港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金融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规模 微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190346175T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18-04-09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同意华励包装(惠州)有限公司15%股权转让的批复(侨城集字[2018]110号)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华励包装(惠州)有限公司15%股权
转让底价 1291.6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36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 2、如挂牌期满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交易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生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网络竞价程序,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且意向受让方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申请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4、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产权受让申请的同时,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①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扣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②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6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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