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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家和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

时间:2018-07-24 15:03:32  来源:  作者:

马鞍山市家和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

项目名称 马鞍山市家和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8BJ1000168
转让底价 1004.702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4-19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8-05-17
所在地区 安徽省马鞍山市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易产全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佳     联系电话:13718787437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于娜     联系电话: 83143017
部门负责人:刘然     联系电话:010-66295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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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马鞍山市家和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马鞍山市雨山区湖南路25号)
法定代表人 方中 成立日期 2002-05-31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340500738929932D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对餐饮业、宾馆业、娱乐业、房地产业企业的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方中 63%
中冶马鞍山钢铁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0%
朱惕修 12%
刘朝源 1.5%
高德林 1.5%
王淑琴 1%
肖洪雷 0.5%
洪序成 0.5%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7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12.09 63 63.08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754.49 1463.69 1290.8
审计机构 安徽天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8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9.37 -18.11 -18.1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791.08 1518.4 1272.68
其他披露的内容 1、标的企业房屋占用土地为划拨用地,该土地使用权人为转让方,故本次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对地上建筑物进行评估。 2、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冶马鞍山钢铁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安徽省马鞍山市 雨山区(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湖南西路699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吴忠业 成立日期 1989-05-17
注册资本(万元) 6142.12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34050048540765XW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10000093XR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17-09-05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中冶投资[2017]243号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马鞍山市家和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
转让底价 1004.702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如受让方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成交价款,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30%交易价款(含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剩余交易价款,受让方须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付款期限不得迟于2018年11月30日。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30%交易价款(含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剩余交易价款,受让方须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付款期限不得迟于2018年11月30日。 3.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及《马鞍山市家和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5.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作出书面承诺:(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2)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5条所述扣除保证金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北交所全额扣除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3) 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支付至北交所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4)同意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后,双方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一切税费依照有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七、管理层(自然人)拟受让国有产权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马鞍山市家和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层持有及拟受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情况 姓名 所在单位 职务 现持有产权比例 拟受让产权比例
方中 马鞍山市家和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63.00%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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