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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维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5%股权

时间:2018-06-29 00:00:00  来源:  作者:

北京三维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5%股权

项目名称 北京三维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5%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8BJ1000331
转让底价 600.00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6-29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8-07-26
所在地区 北京市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企业重组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德帅     联系电话:010-68941010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陈擎     联系电话:83143020
部门负责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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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三维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西街9号三层307)
法定代表人 孙放 成立日期 2013-01-09
注册资本(万元) 48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48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1061316156W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北京东方文化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2.5%
韬奋基金会 12.5%
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5%
北京时代芳菲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5%
北京点睛汇赢顾问咨询有限公司 12.5%
北京华彩天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2.5%
北京长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12.5%
天津北方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12.5%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7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492.27 -491.4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9084.15 7171.34 1912.81
审计机构 中保(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228.56 -228.5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0275.72 8591.47 1684.25
其他披露的内容 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 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5层)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伏爱国 成立日期 2013-02-17
注册资本(万元) 75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310000062543756M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2.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2.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370000729246347A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17-10-23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万家基金下属子公司股权转让相关事项的批复》(中泰证发字[2017]198号)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北京三维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5%股权
转让底价 6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3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经一次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3)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自被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2)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同意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已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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