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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股权

时间:2018-06-08 09:15:30  来源:  作者:

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股权

项目名称 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8BJ1000226
转让底价 1393.50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5-21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8-06-15
所在地区 北京市 所属行业 其他金融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10-56625933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麻越     联系电话:010-66295678
部门负责人:刘雪     联系电话:010-66295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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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密云县(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西统路8号西田各庄镇政府办公楼508室-301)
法定代表人 陶钧 成立日期 2013-10-10
注册资本(万元) 3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30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金融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2280805353119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等。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40%
国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30%
金洲集团有限公司 3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7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572.67 575.39 453.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849.02 414.85 4434.17
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8年3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2.5 52.32 39.2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782.22 308.81 4473.41
其他披露的内容 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国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 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泰谷路18号1幢5层501室)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王振京 成立日期 2013-12-10
注册资本(万元) 75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金融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3100000861579568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7109310534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18-05-04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同意资本控股所属国核资本对外公开挂牌转让领瑞投资股权的批复(国家电投财资【2018】221号)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股权
转让底价 1393.5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418.05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1)本项目经公示期满,若仅产生1家意向受让方,则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2)本项目经公示期满,若产生2家及2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条款的其余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各方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交易规则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额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需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418.05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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