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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屯河番茄有限公司38.89%股权
时间:2018-06-08 09:14:41 来源: 作者:
中粮屯河番茄有限公司38.89%股权
项目名称
中粮屯河番茄有限公司38.89%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8BJ1000065-2
转让底价
27087.49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3-22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8-04-19
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所属行业
食品制造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真真 联系电话:13366091446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陈乌榕泽 联系电话:83143014
部门负责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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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北京产权交易所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北京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 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8. 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履行了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其他股东。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粮屯河番茄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9号综合办公室408室)
法定代表人
李风春
成立日期
2017-04-12
注册资本(万元)
85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650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食品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650000MA77CW9L8Q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番茄加工、番茄制品制造,农副产品(除粮、棉)的加工,饮料的生产,食用油、水果、蔬菜的加工,蒸汽的生产,蜜饯、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水果制品(水果干制品)的加工、销售(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食品添加剂、氧化钙、二氧化碳的生产,保健食品的制造,调味料、营养食品的制造;废渣、废旧物资、钢桶、吨箱、托盘、无菌袋、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化肥、农膜、机械设备零部件、钢材、马口铁罐、番茄酱生产设备、农机和环保设备的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纪信息服务;房屋、土地、设备的租赁;农产品的开发、种植、销售;农机作业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贸易经济与代理,技术推广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包装服务。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销售未经加工的干果、饲料,果茶、鲜果项目,化妆品,批发、零售特殊食品(保健品)。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否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7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777.13
689.86
689.8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7509.28
21191.92
66317.36
审计机构
2017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777.13
689.86
689.8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7509.28
21191.92
66317.36
其他披露的内容
1、截止2018年1月31日,标的企业及其各分子公司(均由标的企业绝对控股)欠转让方人民币1,115,273,957.21元的债务,由标的企业负责担保偿还。详见《关于中粮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粮屯河番茄有限公司双方债权债务的确认函》。 2、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认缴制,即85000万元。 2017年6月已实际注入公司的现金、资产为65000万元,截止挂牌公告日尚有20000万元未注入。待股权转让完成后,若计划减资20000万元,则各股东同意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减资,减资后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3、标的企业尚有12项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合计面积8933.60平方米。 4、标的企业分公司昌吉番茄分公司名下面积为76667.0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尚未取得土地使用证。 5、标的企业2017年未做年度审计,财务数据出自标的企业2017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6、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昌吉市(大西渠镇区玉堂村丘54栋1层w101)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夏令和
成立日期
1993-09-18
注册资本(万元)
205187.6155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食品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6500002992011646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8.8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01100414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18-02-01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中粮屯河番茄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事宜的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中粮屯河番茄有限公司38.89%股权
转让底价
27087.49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812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期满后,经受让资格确认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在扣除北交所及各方经纪会员的交易(竞价)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转让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竞价)服务费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承诺事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①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②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③本次股权转让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转让方仅给予必要的配合。④标的企业注册资本85000万元,实收资本65000万元,截止挂牌公告日尚有20000万元的注册资本金尚未缴足。待股权转让完成后,若标的企业计划减资20000万元,则受让方同意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减资,减资后股权比例保持不变。⑤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812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来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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