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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今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20%股权

时间:2018-06-08 09:14:41  来源:  作者:

安徽今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20%股权

项目名称 安徽今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20%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8BJ1000115
转让底价 1.00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3-23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8-04-20
所在地区 安徽省合肥市 所属行业 零售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永春     联系电话:021-65254793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麻越     联系电话:010-66295678
部门负责人:刘雪     联系电话:010-66295675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安徽今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安徽省巢湖市人民路304-1号)
法定代表人 娄贯平 成立日期 2015-02-10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38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零售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3401813280158120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化学制剂药、抗生素、中药饮片、中成药、生物制品(除疫苗)、生化药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医疗器械三类:基础外科手术器械,注射穿刺器械,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中医器械,医用化验及基础设备器具,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医用缝合材料及黏合剂,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零售;理疗、按摩;化妆品、日用百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魏旭东 32%
朱克勤 26%
上海海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
安徽今辰医药有限公司 17%
何朝晖 5%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38.11 -249.18 -249.1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67.79 840.09 -72.3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05.76 -133.28 -127.98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86.75 687.03 -200.28
其他披露的内容 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海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 (上海市广灵四路351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林辉 成立日期 1987-01-17
注册资本(万元) 10879.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零售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3100001331315060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8034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17-12-14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国机集团关于同意上海海虹转让安徽今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20%股权的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安徽今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20%股权
转让底价 1.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0.3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1)本项目经公示期满,若仅产生1家意向受让方,则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2)本项目经公示期满,若产生2家及2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条款的其余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3、按照股权比例履行注册资本金出资义务。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交易规则的。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2)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3)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4)与标的企业不存在业务竞争关系。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0.3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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