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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85%股权

时间:2017-02-23 16:02:48  来源:  作者:

北京中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85%股权

项目名称 北京中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85%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052
转让底价 23.65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01-26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7-02-28
所在地区 北京市 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中招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思伊     联系电话:13426000391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刘达     联系电话:010-66295655
部门负责人:陈春雷     联系电话:010-66295661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中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登莱胡同26号(体委办公楼四层))
法定代表人 赵不敏 成立日期 1996-08-29
注册资本(万元) 15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10104005082811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经营招徕、接待外国人、华侨、港澳、台湾同胞等。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中国包装进出口总公司 80%
北京东方世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6%
李蔚 5%
李克顺 5%
詹清 4%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3.1816 -14.961689 -14.961689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4.51 26.62 37.89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6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6.1 -14.78 -14.78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9.07 5.96 23.11
其他披露的内容 标的企业情况详见北交所备查资料。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包装进出口总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 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幸福大厦B座)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朱桐 成立日期 1982-02-18
注册资本(万元) 26470.7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1000007455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8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8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2544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11-08-15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同意转让北京中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李克顺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 丰台区(芳群园一区13号楼3单元1706号)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经营规模
持有产(股)权比例 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日期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决议文件名称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北京中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85%股权
转让底价 23.65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7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部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4、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为由要求退回保证金和转让标的。 5、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2)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7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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