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浙江中节能绿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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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中节能绿建(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路9号A308号) |
法定代表人 |
王鹏 |
成立时间 |
2013-04-16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60000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06398429-7 |
经营规模 |
大型 |
经营范围 |
国内普通住宅开发。服务:节能减排技术、节能环保设备、新型采暖和制冷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成果转让,承接市政工程、景观工程、节能环保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实业投资,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中介),承办会展。 |
职工人数 |
11 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浙江中节能绿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1% |
2 |
杭州融鑫恒投资有限公司 |
16% |
3 |
天津融创奥城投资有限公司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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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0 |
0 |
0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142679.7 |
109079.7 |
33600 |
审计机构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4-04-30 |
0 |
0 |
0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214512.87 |
180912.87 |
33600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浙江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4-05-14 |
评估基准日 |
2014-03-31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资产总计(万元) |
213548.6 |
216719.54 |
负债总计(万元) |
179948.6 |
179948.6 |
净 资 产(万元) |
33600 |
36770.94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0505.98(万元)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浙江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浙江公允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尚在办理过程中,能否成功取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60,000万元,实收资本33,600万元(其中:浙江中节能绿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06,000,000元;杭州融鑫恒投资有限公司9,795,918元;天津融创奥城投资有限公司20,204,082元),尚有26,400万元注册资金尚未出资收到。本次评估结果不包含未到位的注册资金,意向受让方需考虑该事项对本次经济行为可能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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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三、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中节能绿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浙江省[330000]杭州市[330100]市辖区[330101]杭州市文二路391号 |
法定代表人 |
陆正刚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100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技术服务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14292734-6 |
经营规模 |
中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1%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6%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
决议类型 |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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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0848.6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之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资料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扣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5、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承接。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4条所述扣除保证金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由转让方全额扣除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金。(2)成功受让标的股权后,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帐户。(3)截止2014年4月30日,标的企业现股东已累计向标的企业投入股东贷款人民币1,714,595,310.00元,成功受让标的股权后,受让方须按照持股比例向标的企业投入相应的股东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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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需为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企业或该企业的全资下属公司。(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及或公司章程为准。)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再投资能力。具体要求如下:意向受让方或其股东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须提供2013年度审计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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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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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
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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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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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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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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