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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可可亚矿业有限公司51%股权

时间:2014-12-28 16:32:18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哈密市可可亚矿业有限公司51%股权
项目编号 G314BJ1006103 挂牌价格 250.63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5-29  挂牌期满日期 2014-06-26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  标的所属行业 矿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哈密市可可亚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市新民五路(新疆化工集团哈密碱业有限公司院内)) 
法定代表人 沙文军 
成立时间 2007-02-12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矿业 
组织机构代码 79816863-7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具体经营范围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为准)石灰岩露天开采。 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矿业品加工、销售。 
职工人数 5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哈密碱业有限公司 51%
2 张爱华 49%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21.95  -60.37  -56.4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17.71  256.97  160.73 
审计机构 新疆瑞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哈密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04-30  95.22  -0.06  9.58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02.11  254.72  147.3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新疆华盛资产评估与不动产估价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05-09 
评估基准日 2013-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417.7  748.39 
负债总计(万元) 256.97  256.97 
净 资 产(万元) 160.73  491.4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50.6242(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新疆瑞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哈密分所 
律师事务所 新疆新创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资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哈密碱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650000]哈密地区[652200]哈密市[652201]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新民五路 
法定代表人 赵广宁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7143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化学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68274019-5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1053 
批准单位名称 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50.63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采用动态报价方式交易,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交纳5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 ①竞买人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各竞买人在动态报价期内均未登陆动态报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等文件履行相关义务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商业信用;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附件:动态报价实施方案.doc

动态报价;
(1)自由报价期为25个工作日;
(2)限时报价周期为5分钟(即300秒);
(3)加价幅度为人民币(大写)壹万元(小写¥10000)。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66295671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然  联系电话 010-66295671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刘雪  联系电话 010-6629576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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