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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科盟车辆配件有限责任公司4.17%股权

时间:2015-01-23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株洲科盟车辆配件有限责任公司4.17%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551 挂牌价格 67.32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1-23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2-25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湖南省-株洲市  标的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株洲科盟车辆配件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市荷塘区宋家桥) 
法定代表人 张颖 
成立时间 2005-01-10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6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组织机构代码 77006882-9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铁路车辆配件加工等。 
职工人数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易立东 20.25%
2 罗石桥 12.5%
3 张颖 10.08%
4 何太平 8.25%
5 方志坚 7.92%
6 吕传广 7.33%
7 黄蔚文 6.33%
8 中国南车集团株洲车辆厂 4.17%
9 唐志辉 1.92%
10 杜红萍 1.83%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1984.51  -1002.01  -980.1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0889.74  7877.65  3012.09 
审计机构 湖南中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10-31  7980.31  -2843.83  -1627.1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8429.34  7044.35  1384.9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南车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11-20 
评估基准日 2014-04-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9632.89  9655.38 
负债总计(万元) 8041.15  8041.15 
净 资 产(万元) 1591.74  1614.2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7.313391(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湖南中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建研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南车集团株洲车辆厂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湖南省[430000]株洲市[430200]荷塘区[430202]株洲市荷塘区宋家桥 
法定代表人 蒋庆平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1791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组织机构代码 18428181-1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1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17%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9922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南车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67.32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10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保证金。
2、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经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经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在约定期限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意向受让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⑤在竞价程序中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国创中投(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陈星东   联系电话 010-58263690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达  联系电话 010-66295655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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