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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海实业有限公司45.4303%股权
时间:2015-01-19 10:00:31 来源: 作者:
天津北海实业有限公司45.4303%股权
标的名称
天津北海实业有限公司45.4303%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542
挂牌价格
1885.303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中国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1-19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2-13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天津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仓储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中化国际仓储运输有限公司)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转让方(中化化肥有限公司)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转让方(敦尚贸易有限公司)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天津北海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天津市-市辖区(天津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黄山道2区25号)
法定代表人
李罕勇
成立时间
1999-03-05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5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仓储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282638-8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进口散化肥、散装货物的灌包、搬运、仓储;铁路运输、汽车配载的代理服务;港口码头基础设施的建设、经营***
职工人数
16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天津港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48.1824%
2
敦尚贸易有限公司
25%
3
中化国际仓储运输有限公司
14.5269%
4
中化化肥有限公司
5.9034%
5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天津公司
6.3873%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107.34
327.69
244.6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9383.74
5258.29
4125.45
审计机构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11-30
11113.38
293.16
236.26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0722.61
6576.17
4146.44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12-25
评估基准日
2014-03-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0318.87
10414.59
负债总计(万元)
6264.71
6264.71
净 资 产(万元)
4054.16
4149.8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885.302934(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中兆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永瑞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公司的房屋建筑物化肥仓库因其占用的土地权属为天津港四公司,故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为5467.28平方米,企业承诺该部分资产属于其所有,对于该部分资产,对企业申报面积,评估人员进行了抽查核实后以企业申报面积进行估算,如未来企业办理相关产权证书时其面积与申报面积不符,咨询结果应根据产权证书载明的面积进行调整。
2、其他标的公司的详细情况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资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化国际仓储运输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
刘红生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35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仓储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117516-8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4.526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4.526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0411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化化肥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10层
法定代表人
王红军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760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技术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115686-4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9034%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903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0411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敦尚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香港特别行政区[810000]香港湾仔港湾道1号会展广场办公大楼46层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万元)
港元 15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贸易业
组织机构代码
11420728-000-10-14-A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0411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885.303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500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包含保证金)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5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中兴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010-68521418-822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列
联系电话
010-66295582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祝婉奕
联系电话
010-6629568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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