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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申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2015-01-20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上海市申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543 挂牌价格 842.16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1-20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2-15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上海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市申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27层9N) 
法定代表人 张连贵 
成立时间 1993-02-16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13223189-8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百货,文化用品,针纺织,服装鞋帽,家电,仪器仪表,金属材料,燃料油(除专控),摩托车,建材,橡胶,生产资料(除专项规定),经贸咨询,钢材,音像设备,汽配,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6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保利科技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0010.49  65.83  46.97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022.01  4420.62  1601.39 
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10-31  7188.29  65  46.58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632.1  5817.63  814.47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11-05 
评估基准日 2014-05-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6938.47  -  
负债总计(万元) 6117.71  -  
净 资 产(万元) 820.76  842.1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842.16(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企业其他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保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东城区[110101]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27层 
法定代表人 王林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40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152-9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2885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842.16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252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本项目挂牌期满,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以货币资金的形式一次性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同意在本项目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4、本项目设立交易保证金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交易秩序,避免转让方因意向受让方的不正当行为而遭受损失。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在扣除北京产权交易所组织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后,其余作为对转让方的损失补偿),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④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⑤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⑥未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以货币资金的形式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的;⑦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同意在本项目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10年以上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011-2013三年连续盈利。(以2011年、2012年、2013年审计报告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52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杜佳   联系电话 010-63162966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郭威  联系电话 010-66295720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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