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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思贝乐幼儿园100%权益

时间:2018-02-08 10:00:31  来源:  作者:

北京市朝阳区思贝乐幼儿园100%权益

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思贝乐幼儿园100%权益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769
转让底价 1207.00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2-08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8-03-12
所在地区 北京市 所属行业 教育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天一泽铭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3910723297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陈云飞     联系电话:010-66295614
部门负责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思贝乐幼儿园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园三区324号楼)
法定代表人 尹雄 成立日期 2014-09-08
注册资本(万元) 15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15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企业类型 其他 所属行业 教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52110105306794843K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学前教育。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北京启迪巨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98.82 -211.98 -211.9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907.62 437.9 469.73
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842.94 -131.79 -131.7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85.01 347.05 337.97
其他披露的内容 1、标的企业连续两年未在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年检,目前正在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补办年检手续。 2、标的企业目前所使用的房屋及场地为租赁,租期为2011年6月10日至2021年12月9日。 3、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启迪巨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 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1号楼A座10层1004)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刘全友 成立日期 2014-07-10
注册资本(万元) 11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1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教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83063881167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教育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清华大学
批准日期 2017-07-28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清校复【2017】44号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思贝乐幼儿园100%权益
转让底价 1207.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362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在扣除北交所及各方经纪会员的交易(竞价)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转让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竞价)服务费的;(5)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2)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本标的后,五年内不得将本标的进行转让,对标的企业的安定稳定负责。(3)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4)同意在产权交易完成后将确保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其全体员工的劳动合同,保持标的企业全体员工薪酬待遇不降低。(5)近三年内无违法和不良信用记录。(6)已自行对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的规定、政策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5、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交所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为由要求退回保证金和转让标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62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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