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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金地黄金矿业有限公司70%股权及196.80万元债权

时间:2018-01-25 10:00:31  来源:  作者:

陕西金地黄金矿业有限公司70%股权及196.80万元债权

项目名称 陕西金地黄金矿业有限公司70%股权及196.80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867
转让底价 580.59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1-25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8-02-26
所在地区 陕西省商洛市 所属行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国创中投(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18810827953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綦佳茵     联系电话:010-66295531
部门负责人:刘雪     联系电话:010-66295675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陕西金地黄金矿业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柞水县石瓮镇)
法定代表人 张耐林 成立日期 2004-11-18
注册资本(万元) 7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76633453-0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矿产品购销(不含专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陕西太白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70%
陕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二一一大队 3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0 0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972.83 272.83 700
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0 0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972.82 272.82 700
其他披露的内容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580.59万元,其中:陕西金地黄金矿业有限公司70%股权挂牌价格为383.79万元;转让方对标的公司196.80万元债权的挂牌价格为196.80万元。若产生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价格的溢价。 2、其他内容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陕西太白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陕西省宝鸡市 太白县(太白县太白河镇)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李宏斌 成立日期 2001-09-30
注册资本(万元) 11581.99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610000730438004D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7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7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1625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批准日期 2017-09-28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陕西金地黄金矿业有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中金企管函[2017]299号)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陕西金地黄金矿业有限公司70%股权及196.80万元债权
转让底价 580.59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需交纳10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2)同意《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3)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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