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北京央企采集

武汉吉奥导航通信技术有限公司90.91%股权

时间:2015-02-13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武汉吉奥导航通信技术有限公司90.91%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567 挂牌价格 920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2-13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3-17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湖北省-武汉市  标的所属行业 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武汉吉奥导航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庙山小区江夏大道侧路武大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 林江怀 
成立时间 2003-12-15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2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信息技术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75513497-1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天合导航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90.91%
2 武大吉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9.09%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32.82  -132.82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284.88  7.94  1276.94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12-31  -108.85  -108.22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年报  1176.65  7.94  1168.71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1-23 
评估基准日 2014-06-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456.64  1242.13 
负债总计(万元) 233.56  233.56 
净 资 产(万元) 1223.08  1008.5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16.890987(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遥感影像匀光处理软件GeoDodging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著作权人为武大吉奥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及标的企业,双方通过协议对该项软件的使用和收益分配进行了如下约定:(1) 武大吉奥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标的企业共同共有“遥感影像匀光处理软件GeoDodging”计算机软件的全部著作权;(2)双方特别约定,在共有期间双方因使用和许可他人使用“遥感影像匀光处理软件GeoDodging”计算机软件形成的全部收益归标的企业所有;
2、标的企业的无形资产减值额为128.59万元,主要是预测的软件著作权销售收入较低;商标使用权不再使用,导致无形资产评估减值;
3、标的企业的固定资产减值额为85.92万元,主要是设备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市场价格整体呈快速下降趋势,导致该类资产的评估为减值状态;
4、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天合导航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街6号A座十层 
法定代表人 李艳华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电子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5525085-X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90.9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90.9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4071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92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92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⑤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于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产权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即视为对标的企业已完成尽职调查并充分理解《产权转让公告》中披露的全部内容;向北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文件即视为其就该等披露事项无条件放弃对转让方所有的权利主张,意向受让方不得要求转让方对其进行赔偿、补偿或要求调整转让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92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杜佳   联系电话 010-63162966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列  联系电话 010-66295582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祝婉奕  联系电话 010-6629568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