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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瑞唐环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65%股权

时间:2015-02-06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杭州瑞唐环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65%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559 挂牌价格 0.0002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2-06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3-10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浙江省-杭州市  标的所属行业 技术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杭州瑞唐环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科技大厦13楼1308室) 
法定代表人 温志鹏 
成立时间 2005-01-14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技术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77080482-2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成果转让:电站环保工程及设备,电站辅机设备,电站配套工程;电站环保工程的承包;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职工人数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40%
2 杭州德鑫电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35%
3 北京博远盛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11.51  -248.06  -248.0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475.9  1982.24  -506.34 
审计机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10-28  -   -16.26  -16.72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804.81  1327.87  -523.05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1-16 
评估基准日 2014-08-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896.73  900.73 
负债总计(万元) 1421.79  1421.79 
净 资 产(万元) -525.06  -521.0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38.689(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标的股权为捆绑转让。其中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转让标的企业40%股权,北京博远盛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标的企业25%股权。
2.截至目前,标的公司经营处于停滞状态,不再承揽新业务。
3.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厂洼中路1号 
法定代表人 邓贤东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8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技术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253-1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1109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股东会议决议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博远盛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20号12层 
法定代表人 罗莉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276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技术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79757254-X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1109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股东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0.0002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挂牌期满,经资格确认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交纳后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及按要求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项目设立竞价保证金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交易秩序,避免转让方因意向受让方的不正当行为而遭受损失。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①意向受让方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未在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款支付结算工作。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的企业法人;
2、国家法律及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最多延长2个周期。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孙先生   联系电话 01083568570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然  联系电话 010-66295671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刘雪  联系电话 010-6629567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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