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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苏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8.2677%股权

时间:2015-02-17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江苏金苏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8.2677%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580 挂牌价格 1752.3838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2-17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3-20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  标的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江苏金苏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市雨花东路45号) 
法定代表人 薛炳海 
成立时间 2007-07-12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199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66490807-0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等。 
职工人数 6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0.9759%
2 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2799%
3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10.7248%
4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9.9559%
5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6504%
6 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8.2677%
7 上海通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3202%
8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2804%
9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3.1953%
10 金城集团有限公司 2.5172%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83.92  -150.88  748.9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5494.82  2470.72  13024.1 
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12-31  107.62  337.86  327.86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5832.28  2840.02  12992.27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12-26 
评估基准日 2014-06-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2881.98  23319.57 
负债总计(万元) 2124.03  2124.03 
净 资 产(万元) 10757.95  21195.5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752.383661(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资产--逸珍办公楼(商务办公)为2012年通过预售方式购买,2013年12月开具购房发票,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该产权手续正在办理之中。该房产建筑面积系根据预售合同上登载的建筑面积进行信息披露,最终实际面积应以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产权登记证书为准。
2、标的企业子公司上海海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上海市番禺路390号时代大厦55套商住楼、上海市淮海东路99号恒积大厦18/E、F、G室三套房产、上海市武定西路1398弄9号1C、1D、1E三套房产,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该产权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其中:上海市番禺路390号时代大厦55套商住楼建筑面积系根据购房合同确定的;上海市淮海东路99号恒积大厦18/E、F、G室三套房产、上海市武定西路1398弄9号1C、1D、1E三套房产建筑面积系根据实际测量得到的。上述房产最终实际建筑面积应以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产权登记证书为准。
3、时代大厦55套商住楼(未办理产权证)、恒积大厦的三套房产(未办理产权证)、鑫达大厦沪房地市字(2001)第001653号及第002883号两套房产、鑫阳公寓的三套房产(未办理产权证)、广东省中山市粤房地证字第2086328号及第2086329号的两套房产等,除时代大厦一套商住楼作为办公地点以外,其他房屋建筑物目前均对外出租使用。
4、标的企业资产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北交所备查资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东城区[110101]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楼 
法定代表人 解建宁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42679.25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159-2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8.267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8.2677%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8267 
批准单位名称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752.3838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525万元的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即可将本项目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25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合航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霍胜海   联系电话 51650550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达  联系电话 010-66295655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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