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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亚泰胜达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

时间:2015-02-09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北京亚泰胜达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560 挂牌价格 89.12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中国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2-09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3-11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亚泰胜达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C段703) 
法定代表人 李时峰 
成立时间 2004-04-28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4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76219343-5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等。 
职工人数 4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润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5%
2 北京新恒基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6%
3 长春经开新资本招商有限公司 14%
4 湖南省邮政公司 10%
5 赵妍君 5%
6 李琦 5%
7 程伟 5%
8 隋建辉 5%
9 李坤 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92.62  -4.8  -4.8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321.28  426.89  894.39 
审计机构 北京浩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12-31  0.17  -20.03  -20.03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154.77  280.42  874.35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鲁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1-19 
评估基准日 2014-02-28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221.57  1221.57 
负债总计(万元) 330.4  330.4 
净 资 产(万元) 891.17  891.1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89.12(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东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湖南海川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北交所备查资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湖南省邮政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湖南省[430000]长沙市[430100]雨花区[430111]长沙市雨花区东二环一段710号 
法定代表人 徐茂君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42575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邮政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219048-X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00001924-6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其它类型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89.12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需要交纳人民币26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本项目一经发布产权转让公告,即可对本项目开展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备案表或核准材料、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并决定自愿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已充分调查并了解标的企业性质及员工状况;为了保证标的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受让方受让该股权后,须承诺维持并监督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原有合同。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对于股权转让过程中所知悉的标的公司及转让方的相关信息保密,而无论在上述信息之载体上是否特别注明有“商业秘密”或“保密”字样。
7、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对于股权转让过程中所知悉的标的公司及转让方在本次股权转让范围外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应及时采取积极的保密措施,非经转让方另行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不得二次开发、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或使第三方知悉。
8、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了解并认可标的公司情况,同意按照标的公司股权现状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6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陈琳琳   联系电话 13810879045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綦佳茵  联系电话 010-66295531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刘雪  联系电话 010-6629567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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