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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开发磁记录股份有限公司43%股权(108085918股股份)

时间:2015-02-12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深圳开发磁记录股份有限公司43%股权(108085918股股份)
项目编号 G315BJ1006563 挂牌价格 11963.37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2-12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3-16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标的所属行业 电子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深圳开发磁记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 
法定代表人 谭文鋕 
成立时间 1995-12-25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5136.26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电子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61891162-3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开发、生产、销售盘基片(不含限制项目);自营进出口业务;从事非配额许可证管理、非专营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及进口业务。 
职工人数 120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3%
2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7%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9023.18  -14072.23  -16524.82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4737.48  9349.6  15387.88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12-31  39099.39  -2337.15  -1812.32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4388.85  306.82  14082.0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1-22 
评估基准日 2014-07-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6077.68  29672.82 
负债总计(万元) 1851.03  1851.03 
净 资 产(万元) 14226.65  27821.7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1963.37(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律师事务所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广东省[440000]深圳市[440300]南山区[440305]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科苑路2号 
法定代表人 刘烈宏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19774.2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计算机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27953640-X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0249 
批准单位名称 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1963.37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 3589 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以低于起始价格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3、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同意在本项目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5、项目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可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为由要求退回转让标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依法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最近年度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须提供2013或2014年度审计报告);
3、意向受让方须提供挂牌期间任一时点银行出具的不低于挂牌价格的存款证明,若由多家金融机构出具多个账户银行存款证明的,证明时间须为挂牌期间同一时点;
4、为保障标的企业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和技术支持,意向受让方须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拥有持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实验室或测试中心;
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受让,且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匿名委托或信托方式参与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589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汇通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任丽娟   联系电话 13911373301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晟昱  联系电话 010-66295517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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