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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4.31%股权

时间:2017-05-16 10:00:31  来源:  作者:

广西桂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4.31%股权

项目名称 广西桂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4.31%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188-2
转让底价 1525.572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05-16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8-01-16
所在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爽     联系电话:010-63162966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綦佳茵     联系电话:010-66295531
部门负责人:刘雪     联系电话:010-66295675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广西桂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昭平县(昭平县昭平镇东宁北路(昭平水电厂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 潘汉忠 成立日期 1996-11-20
注册资本(万元) 168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4511001982250603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水电站、火电厂、输变电工程,开办与本公司主管有关的项目;兴办高新科技项目、宾馆、饮食、娱乐业,电力、金融方面的经济技术咨询,批发零售百货、通用机械、电子电工产品。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93%
广西黄金公司 4.31%
广西天湖水利电力有限公司 2.69%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9685.6 179.01 5314.3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4056.36 16774.17 27282.18
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年4月30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925.2 368.64 368.59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4146.12 14703.89 29442.23
其他披露的内容 1、2014年7月16日,标的企业与中国工商银行贺州分行签订《固定资产支持融资借款合同》,约定标的企业向中国工商银行贺州分行借款人民币17,000万元,借款期限十年,借款利率以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确定,基准利率为提款日借款期限相对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中国工商银行贺州分行与标的企业签订《应收账款质押合同》(2014年贺州质押第003号),质押应收账款为:广西桂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昭平水电站”电费收费权与2014年7月-2024年7月期间产生的所有电费收入,收费收入专户开户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贺州分行昭平支行。 2、产权瑕疵事项 (1)广西桂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瑕疵事项 公司位于昭平县昭平镇东宁北路的车库、办公楼、文化中心、招待所.食堂、变压器房、花房生活区自行车棚、值班室、生活区单车棚、宿舍楼、6#楼摩托车库等房屋总建筑面积为3,644.56平方米,截至评估基准日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对应的土地证号:昭国用(2009)第0546号,证载土地使用权人:广西桂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昭平水电厂,实际使用权人:广西桂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位于昭平县昭平镇大壮村练滩的检修车间、设备仓库、绝缘油库、电修车间、易燃品仓库等房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1,618.21平方米,截至评估基准日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对应的土地证号:昭国用(2009)第0547号,证载土地使用权人:广西桂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昭平水电厂,实际使用权人:广西桂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位于昭平县昭平镇大壮村练滩的房屋建筑物厂房、厂区厕所及厨房、厂区自行车棚、生产区厕所、大坝弧门电源室等房屋建筑物,建筑面积合计3,998.00平方米,截至评估基准日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对应的土地证号:昭国用(2009)第0548号,证载土地使用权人:广西桂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昭平水电厂,实际使用权人:广西桂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2)广西金德庄酒业有限公司瑕疵事项 广西桂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广西金德庄酒业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一宗位于昭平县黄姚镇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兼容商业金融用地,兼容比例小于15%,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编号为:贺州市昭平县土出字(2013)040号,电子监管号:4511212013B00647,宗地编号:ZTC-2012-23,截至评估基准日,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面积为27,590.42平方米,账面价值为19,571,741.55元。上述土地使用权为广西金德庄酒业有限公司所有,权属无异议。如因土地使用权引起的纠纷,广西金德庄酒业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3、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西黄金公司
注册地(住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青秀区(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43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刘怀礼 成立日期 1993-07-19
注册资本(万元) 3944.20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所属行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450000198226274H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3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3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1625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批准日期 2016-05-26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中金资财函[2016]128号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广西桂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4.31%股权
转让底价 1525.572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缴纳457万元交易保证金。(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经一次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3)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由北交所按规定原路径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剩余交易价款;(2)受让方同意其交纳至北交所的交易价款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457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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