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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红山球团工贸有限责任公司44.4%股权

时间:2018-01-03 10:00:31  来源:  作者:

玉溪红山球团工贸有限责任公司44.4%股权

项目名称 玉溪红山球团工贸有限责任公司44.4%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305-2
转让底价 5839.731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1-03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8-01-30
所在地区 云南省玉溪市 所属行业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中铝保险经纪(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黎     联系电话:01082298566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部门负责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玉溪红山球团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振新路39号)
法定代表人 韩睿 成立日期 2005-05-20
注册资本(万元) 75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75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530427775500588H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矿产品加工、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金属及金属矿、建材及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日用百货销售;再生物资回收与销售;贸易经纪与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玉溪矿业有限公司 59.4%
云南玉溪经泰有色物资经贸有限公司 15%
云南恒业志绅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12%
云南易门经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12%
自然人股东 1.6%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3530.47 -2178.67 -2075.1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9216.33 8485.52 10730.81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年10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0330.56 243.26 291.2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8446.52 7424.5 11022.02
其他披露的内容 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玉溪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云南省玉溪市 红塔区(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珊瑚路84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韩睿 成立日期 1991-05-20
注册资本(万元) 245084.2326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245084.2326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530400217790744A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9.4%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4.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铝业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7109279199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铜业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17-03-02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中铜财字【2017】43号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玉溪红山球团工贸有限责任公司44.4%股权
转让底价 5839.731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可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受让方应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50%交易价款(含保证金)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剩余交易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6个月内付清(第二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30%,第三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20%),且应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成交;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应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交易保证金100万元至北交所指定账户,未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受让资格。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①已经充分理解项目中披露的相关内容,并承诺其向北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文件即视为其就该等披露事项无条件放弃对转让方所有的权利主张,意向受让方不得要求转让方对其进行赔偿、补偿或要求调整转让价款。②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交易所将转让价款打入转让方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2. 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3.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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