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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银泰科技电源股份有限公司4264.18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4.17%股权)及48920.28万元债权

时间:2018-01-04 10:00:31  来源:  作者:

武汉银泰科技电源股份有限公司4264.18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4.17%股权)及48920.28万元债权

项目名称 武汉银泰科技电源股份有限公司4264.18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4.17%股权)及48920.28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391-6
转让底价 22960.1401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1-04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8-01-31
所在地区 湖北省武汉市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瑞     联系电话:18511889465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陈云飞     联系电话:010-66295614
部门负责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武汉银泰科技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湖北省武汉市市辖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小区特2号)
法定代表人 耿皓 成立日期 2005-08-29
注册资本(万元) 1248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1248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4201147781726980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电源及电源智能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等。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4.17%
武汉建元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7.33%
武汉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9.64%
自然人 9.34%
北京市融成源投资有限公司 6.36%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36%
嘉兴嘉昊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25%
武汉火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5.55%
宇鑫九鼎(厦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65%
武汉科技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4%
武汉雪正投资有限公司 0.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8148.06 -12079.22 -10621.89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1532.09 36409.03 -14876.94
审计机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年10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4427.47 -2870.07 -2376.8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7388.5 33184.4 -15795.9
其他披露的内容 1、本项目挂牌价格由标的企业4264.18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4.17%股权)及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转让方的控股股东)对标的企业享有的48920.28万元债权组成。其中标的企业4264.18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4.17%股权)部分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元,债权部分挂牌价格为人民币22960.1400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属于标的企业4264.18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4.17%股权)部分的溢价。 2、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转让方的控股股东)委托评估债权资产申报金额为49021.904715万元。债务企业账面值为48920.276589万元,记录数据与债权人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企业入账时间差异。 3、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湖北省武汉市 洪山区(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鲁国庆 成立日期 2011-09-06
注册资本(万元) 64731.58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420100581816138L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4.1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4.17%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441439553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批准日期 2017-06-05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同意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武汉银泰科技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的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武汉银泰科技电源股份有限公司4264.18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4.17%股权)及48920.28万元债权
转让底价 22960.1401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5000万元的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及债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所有相关风险。 3、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3)同意在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同时,向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一并偿还自2017年1月1日起至受让方支付剩余交易价款日止因借款所产生的利息,其中包括:①2017年1-6月,标的企业应向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支付的利息,总额为1003.30万元;②2017年7月1日至受让方支付剩余交易价款之日,按照相关借款合同约定,标的企业应向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支付的利息,其中9000万委托贷款产生的利息按照年化利率5.6%支付;债权金额中除去委托贷款部分产生的利息按照年化利率5.725%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00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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