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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建(湖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35%股权

时间:2017-12-12 10:00:31  来源:  作者:

中电建(湖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35%股权

项目名称 中电建(湖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35%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351-4
转让底价 200.00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12-12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8-01-16
所在地区 湖北省武汉市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华夏道和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愫     联系电话:13718428528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部门负责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电建(湖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2034号)
法定代表人 吴波 成立日期 2013-08-19
注册资本(万元) 2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420102074483420N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环保节能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咨询及相关技术服务;环保节能工程、市政工程、钢结构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节能评估咨询;再生物资的回收与批发(不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机电设备安装;绿化工程;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及施工;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汽车、润滑油、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维修;机械设备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二手车交易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钱德 65%
武汉燎源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35%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1.33 -9.4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73.48 4.4 569.08
审计机构
2017年5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73.48 4.4 569.08
其他披露的内容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其中武汉燎源电力器材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7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400万元;钱德认缴注册资本13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438万元。 2、转让方就其持有的股权在标的企业所认缴出资700万元人民币,尚有300万元人民币未缴足,依据出资人协议及章程规定,应于2018年8月18日之前缴纳。 3、由于标的企业尚未出具2016年度审计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出自2016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4、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武汉燎源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湖北省武汉市 江岸区(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2034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陈红武 成立日期 2006-07-31
注册资本(万元) 15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4201027893438865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717830618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湖北省电力装备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16-09-13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武汉燎原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出让中电建(湖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中电建(湖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35%股权
转让底价 2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缴纳5万元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2)除原股东外,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做出一次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3)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次日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2)知悉转让方以标的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并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3)受让标的企业股权的同时,即继受在章程规定的未来时日缴足出资的义务。 (4)同意在标的企业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继续履行已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原工作岗位保持不变。 (5)同意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名称不得含有“中电建”字样。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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