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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湘计长岛电脑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2017-12-18 10:00:31  来源:  作者:

深圳市湘计长岛电脑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名称 深圳市湘计长岛电脑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576
转让底价 3600.00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12-18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8-01-15
所在地区 广东省深圳市 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汇通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经理     联系电话:13911373301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部门负责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深圳市湘计长岛电脑设备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圳市福田区梅华路深华科技工业园二栋六楼)
法定代表人 戴湘桃 成立日期 1998-09-10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7084498660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计算机外部设备、终端设备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等。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04.18 -92.45 -92.4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53.8 222.43 331.37
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7.75 26.5 138.7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33.11 63.02 470.08
其他披露的内容 1.标的公司存在个人借款16笔,合计金额695,810.89元,均为2006年标的公司人才引进发生的款项。 标的公司没有进行外部法律程序,但多次发询证函进行内部追缴,均未得到回应,该部分款项存在收不回的可能。 2、标的公司应付股利中应付自然人股东381,532.00元,由于标的公司在2007年收购自然人股份时已经考虑相关股利事宜,因此不会再支付账面这笔应付股利381,532.00元。 3.其它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 (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尖山路39号)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陈小军 成立日期 1997-06-27
注册资本(万元) 81481.8606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4300001838061880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0249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17-12-15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决议文件名称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深圳市湘计长岛电脑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
转让底价 36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交纳72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的转让价款,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无息全额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并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③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转让价款的;④意向受让方存在其它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受让方须承担标的企业在办理过户过程中有可能涉及的全部税费及其他费用。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720 万元
交纳时间 本项目选择动态报价方式,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保证金。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
(1)自由报价期为22个工作日 (2)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3)加价幅度为人民币¥72.00万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附件:产权交易合同.docx
附件: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方案--深圳市湘计长岛电脑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doc
附件:动态报价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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