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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动化控制系统华东有限公司10%股权

时间:2018-01-12 10:00:31  来源:  作者:

中国自动化控制系统华东有限公司10%股权

项目名称 中国自动化控制系统华东有限公司10%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547-3
转让底价 97.57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1-12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8-02-08
所在地区 上海市 所属行业 其他制造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汇通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丽娟     联系电话:13911373301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麻越     联系电话:010-66295678
部门负责人:刘雪     联系电话:010-66295675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国自动化控制系统华东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250号2号楼18层)
法定代表人 史国忠 成立日期 1983-09-27
注册资本(万元) 7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091322057290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承包自动化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设备制造,成套供货,安装,调试,自动化控制系统专业技术领域内的“四技”服务,销售机电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办公设备,家用电器。仪表电器盘、柜、箱的外发生产加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史国忠 40%
张雅茹 30%
谭锋 20%
中国自控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1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1.04 -10.39 2.28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45.49 6.25 139.24
审计机构 上海兆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8.49 -1.08 -1.17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68.9 22.71 146.19
其他披露的内容 1、根据“天职业字【2016】15437号”专项审计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如下:(1)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标的企业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3534838.59元,累计折旧金额为3374457.88元,账面净额160380.71元,我们未能获取上述房屋建筑物的初始入账价值以及使用年限的支持性证据,因此无法判断上述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准确性;(2)标的企业2016年1-8月、2015年度账面实现租赁收入分别为115371.42元、415800.00元,由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有限导致我们无法确认上述租赁收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自控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 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北路2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王兆杰 成立日期 1984-01-17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100001641A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8034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18-01-01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国机集团关于同意中自控挂牌转让华东公司10%股权降低转让底价的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中国自动化控制系统华东有限公司10%股权
转让底价 97.57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29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1)本项目经公示期满,若仅产生1家意向受让方,则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2)本项目经公示期满,若产生2家及2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条款的其余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各方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的。 4、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9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七、管理层(自然人)拟受让国有产权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国自动化控制系统华东有限公司
管理层持有及拟受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情况 姓名 所在单位 职务 现持有产权比例 拟受让产权比例
史国忠 中国自动化控制系统华东有限公司 董事长 40.0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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