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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影百老汇影城有限公司51%股权

时间:2015-03-16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辽宁中影百老汇影城有限公司51%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598 挂牌价格 247.0848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中国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3-16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4-13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辽宁省-沈阳市  标的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辽宁中影百老汇影城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95号6层) 
法定代表人 张绪韶 
成立时间 2005-12-19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78162550-4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电影放映等。 
职工人数 1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影影院投资有限公司 51%
2 百老汇戏院中国有限公司 34%
3 北京市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8%
4 沈阳市电影公司 7%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62.06  -280.78  -273.4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99.82  370.17  429.65 
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1-31  -15.04  -15.04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35.48  401.33  234.15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1-06 
评估基准日 2014-03-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741.9  778.76 
负债总计(万元) 372.1  294.28 
净 资 产(万元) 369.8  484.4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47.0848(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影影院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新外大街25号2号楼901-906室 
法定代表人 傅若清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5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66310180-6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47.0848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经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挂牌价30%的交易保证金。
2、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缴纳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并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74.12544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安瑞至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沈奕霏   联系电话 18601279498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云飞  联系电话 010-66295614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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