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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铸管新疆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2017-12-04 10:00:31 来源: 作者:
新兴铸管新疆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名称
新兴铸管新疆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757
转让底价
274000.00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12-04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8-01-15
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所属行业
金属制品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金羊泰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昕 联系电话:18611606027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殷辰飞 联系电话:010-66295673
部门负责人:陈列 联系电话:010-6629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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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北京产权交易所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北京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 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8. 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履行了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其他股东。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新兴铸管新疆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新疆巴州和静工业园区金泉综合制造加工区新兴产业区西区)
法定代表人
何齐书
成立日期
2010-09-06
注册资本(万元)
150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15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金属制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6528275605215413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建筑用钢筋、工业氧、工业氮、纯氩的生产、销售,矿产品加工、销售;焦炭、焦油、离心球墨铸铁管、新兴复合管材、建材的销售,场地和房屋租赁,矿用支护设备生产、加工、销售***。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否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13407.7
1490.72
1787.7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60659.65
306643.98
254015.67
审计机构
库尔勒中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017年10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26849.06
20477
20366.8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46055.97
345739.13
200316.84
其他披露的内容
详见《产权交易合同》等其它北交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 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奚国华
成立日期
1997-01-08
注册资本(万元)
43873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43873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1055722912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05572291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17-11-10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决议文件名称
第三届董事会第34次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新兴铸管新疆有限公司100%股权
转让底价
274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如受让方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剩余交易价款,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不得低于总价款的60%的首付款(含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足额担保。如受让方提供财产担保的,应提供价值不低于其余款项1.5倍的资产或等额银行保函,如受让方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方应为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大股东,同时受让方应当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一次性支付不低于总价款20%的交易价款,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剩余交易价款及延期付款利息在合同生效后的1年内付清。如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剩余交易价款,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于提交意向受让资料当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支付保证金54800万元。 2、信息披露期满后,经受让资格确认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当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北交所备查),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作为对转让方的损失补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承诺提交受让申请前已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已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2)同意标的企业与员工之间现行有效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不受本次交易影响;(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当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总价款的60%的首付款(含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4)同意承接转让方为标的企业约2.7亿元债务偿还承担的担保责任(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5)同意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后两年内变更公司名称,名称中不得有“新兴”或“新兴铸管”字样,同时不得设立包含“新兴”或“新兴铸管”字样的任何分支机构或者所属企业;(6)同意北交所于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该项目的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7)承诺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偿还标的企业欠付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约为15亿元的全部债务(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5、意向受让方需在受让新兴铸管新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同时受让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8800万股股份(48%股权),并参与新疆新兴铸管金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55%股权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5480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0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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