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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金城化学工业公司整体产权

时间:2015-03-06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深圳金城化学工业公司整体产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590 挂牌价格 3333.78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3-06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4-02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标的所属行业 石油石化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深圳金城化学工业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香蜜三村香雅阁九楼) 
法定代表人 宋得纲 
成立时间 1988-03-30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34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石油石化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9219679-9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石化产品的销售(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职工人数 2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石油兰州石油化工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61.07  127.42  118.29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87.04  92.1  494.93 
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12-31  42.48  18.519761  18.519761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年报  298.81092  44.463873  254.347047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09-22 
评估基准日 2014-03-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305.23  3394.91 
负债总计(万元) 61.13  61.13 
净 资 产(万元) 244.1  3333.7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333.78(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房屋建筑物除位于深圳福田区红荔西路香蜜三村香雅阁的四套住宅(A9、B9、C9、D9)已办理了《房地产证》外,其余3套房产均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经委托方提供的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显示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凯虹第二工业区15栋A2(虹步路47侧门)4楼厂房土地所有权来源为行政划拨,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30年,从1985年06月15日至2015年06月14日。房屋性质为市场商品房,房屋用途为厂房,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层数为6层,分摊用地面积为3106.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101.09平方米;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凯虹第二工业区(南山大道虹步路)9栋4楼401-408房土地所有权来源为行政划拨,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从1985年06月15日至2035年06月14日。房屋性质为市场商品房,房屋用途为单身宿舍,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层数为7层,分摊用地面积为1467.9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693.04平方米。位于深圳市红桂路2088号2栋6楼3单元的住宅(现场查勘名称为红桂路2088号中泰小区2栋3单元605)因历史遗留问题,截至评估基准日时尚未办理房地产证。
标的企业具体情况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石油兰州石油化工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甘肃省[620000]兰州市[620100]西固区[620104]兰州市西固区兰炼街 
法定代表人 李家民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22473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石油石化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7342820-1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0433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3333.78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5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交易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竞价程序,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最多延长13个周期。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附件:其他信息披露.doc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中企通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王丽霞   联系电话 18911099927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长庚  联系电话 010-66295566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 010-66295566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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