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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国际糖业股份有限公司1600万股股份(40%股权)

时间:2017-12-27 10:00:31  来源:  作者:

中成国际糖业股份有限公司1600万股股份(40%股权)

项目名称 中成国际糖业股份有限公司1600万股股份(40%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632-2
转让底价 14983.172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7-12-27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8-01-24
所在地区 境外 所属行业 其他金融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10-66579338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部门负责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成国际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境外(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18,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2007-11-06
注册资本(万元) 4000.00万元(美元) 实收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其他
企业类型 其他 所属行业 其他金融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CT-198662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从事与糖制品相关的投资及贸易业务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China National Complete Plant & Export Corporation (Group)) 70%
Africa-Asia Investment Limited 3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9512.81 2867.99 2581.9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1162.31 130397.16 -59234.85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年7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4988.69 8624.87 8656.1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1616.66 113315.36 -41698.7
其他披露的内容 1、转让方现已更名为: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2、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刘艳 成立日期 1983-01-12
注册资本(万元) 109185.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100000972A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7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7643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批准日期 2015-06-19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文件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国家开发投资公司2015-2017年全级次结构调整规划》的通知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中成国际糖业股份有限公司1600万股股份(40%股权)
转让底价 14983.172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首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 (含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4400万元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本项目挂牌期满,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剩余转让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付清,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函、第三方担保形式),并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4、本项目设立交易保证金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交易秩序,避免转让方因意向受让方的不正当行为而遭受损失。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在扣除北京产权交易所组织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后,其余作为对转让方的损失补偿),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④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⑤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⑥未按照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⑦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需承诺:(1)若成为最终受让方,则将自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转让方负责给予必要的配合;(2)受让方同意在本项目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3)受让方需对标的企业欠转让方的80,024.81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就该部分债务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敦促标的企业原则上不超过3年还清该笔欠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440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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