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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谷城银隆电业有限公司14.245%股权

时间:2015-03-10 10:00:31  来源:  作者:
标的名称 湖北省谷城银隆电业有限公司14.245%股权
项目编号 G315BJ1006595 挂牌价格 1161.11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3-10  挂牌期满日期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湖北省-襄樊市  标的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湖北省谷城银隆电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湖北省-襄樊市(谷城县城关镇西大街公园路) 
法定代表人 刘承立 
成立时间 1994-09-25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4896.032153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7976805-1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电力生产、销售和水电资源开发、电业行业服务的各种机电设备材料及相关的第三产业。 
职工人数 11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50.517%
2 谷城县水电开发公司 31.768%
3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14.245%
4 湖北省投资公司 3.47%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207.24  -635.78  -652.12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2032.93  24906.51  7126.42 
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11-30  5735.28  1592.8  1599.45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0352.85  21626.98  8725.87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2-09 
评估基准日 2014-06-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30345.34  -  
负债总计(万元) 23222.5  -  
净 资 产(万元) 7122.84  815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161.11(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内容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 李庆奎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479241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107-X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4.24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4.24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107X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其它类型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161.11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北交所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348.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2、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买保证金。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项目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低于挂牌价报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能在2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2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全部价款支付至(不含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北交所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该项目的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匿名委托或信托方式参与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48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索女士、毛女士   联系电话 83568572、83568573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郑华  联系电话 010-66295731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刘雪  联系电话 010-6629567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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