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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利发展有限公司33.33%股权及 12,728.50万元债权

时间:2018-01-09 14:58:28  来源:  作者:

银利发展有限公司33.33%股权及 12,728.50万元债权

项目名称 银利发展有限公司33.33%股权及 12,728.50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 G32016BJ1008093
转让底价 29990.71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6-12-29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8-01-10
所在地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汇通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丽娟     联系电话:13911373301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部门负责人:陈春雷     联系电话:010-66295661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银利发展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湾仔骆克道93-107号利临大厦23楼)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1991-12-17
注册资本(万元) 0.66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投资控股及提供管理服务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Dynabest Development Inc. 33.33%
Property Trust Guangzhou Investments Limited 33.33%
Million Global Limited 33.33%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审计机构
2016年10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其他披露的内容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人民币29,990.71万元,其中,33.33%股权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7,262.21万元,债权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2,728.50万元。 2、标的企业为境外企业,年度财务数据及近期财务数据相关资料在交易所备查。 3、其它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Million Global Limited
注册地(住所) 境外 (Palm Chambers No.3.P.O Box 3152)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1994-01-24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9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3.3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3.3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01100414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16-12-22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中粮总字【2016】502号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银利发展有限公司33.33%股权及 12,728.50万元债权
转让底价 29990.71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满,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保证金2000万元至北交所指定账户。(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经一次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3)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但因不可抗力原因除外;(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6、已经充分理解第二部分“标的企业简况”的“其他披露的内容”中披露的相关内容,并承诺其向北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文件即视为其就该等披露事项无条件放弃对转让方所有的权利主张,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状况等为由要求转让方调整转让价款,也不得对其进行赔偿或补偿,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只对其自身持有的股权债权负责。 7、意向受让方承诺在本项目公告期间自行了解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关于标的企业股东资格的条件。成功摘牌后,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外,若因意向受让方的原因,无法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则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按照挂牌转让价的 20 %承担违约责任,且承担转让方及标的企业因此遭受的损失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00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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